弗里德里希·冯·维塞尔:Natural Value
《自然價值》一書的核心旨在闡釋維塞爾及其奧地利學派同事所發展的價值理論——即邊際效用理論(Marginal Utility Theory),並將其應用於生產要素的歸屬以及成本和國家經濟中的價值問題。維塞爾認為,價值是一個客觀存在於所有經濟形態(包括假想的共產主義國家)中的現象,其根源並非勞動或生產成本,而是商品滿足人類需求的「效用」,而其具體「量」則取決於商品相對於需求的稀缺性。
1. 價值的起源與邊際效用(Book I):
維塞爾首先指出,儘管人們普遍認為價值源於「效用」,但許多現象似乎與此相悖,例如免費商品(如空氣)雖極有用但無價值,有用的東西(如鐵)價值可能低於不那麼有用的東西(如黃金),甚至數量增加可能導致總價值下降(如豐收悖論)。傳統理論(如勞動價值論)未能圓滿解釋這些矛盾。
維塞爾認為,價值的真正基礎在於對人類需求的滿足。商品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它們能夠帶來滿足,而人類的需求具有層次性。遵循戈森定律(Gossen’s Law),對同一需求的滿足程度越高,其強度就越低,直至飽和。因此,單一商品的效用或對需求的滿足程度取決於現有商品的數量。在供給不足以滿足所有需求的情況下,人們會優先滿足最緊迫的需求,而最不緊迫但仍能獲得滿足的需求,其強度決定了該商品單位對人的重要性。這就是邊際效用(Marginal Utility)的概念。
他進一步論證,當商品作為一個「存量」(Stock)存在時,每個同質單位的價值都等於整個存量中最低等級效用的價值,即邊際效用。存量的總價值則是單位數量乘以邊際效用。這個原則解釋了為何豐收可能導致總價值下降:雖然總效用(所有滿足的總和)增加,但由於供給增加,邊際效用大幅下降,單位價值降低,總價值(數量×邊際效用)反而可能減少。維塞爾將價值視為一種「剩餘量」,結合了正面元素(獲得的滿足)和負面元素(因供給增加導致的依賴性降低)。他強調,儘管這可能引發價值悖論,但經濟活動的最高原則是效用最大化,而非價值最大化。價值的真正功能是作為一種效用計算形式,在複雜的經濟生活中指導人們做出理性選擇。
2. 交換價值與自然價值(Book II):
維塞爾區分了現實世界中的交換價值(Exchange Value)和理想狀態下的自然價值(Natural Value)。自然價值是商品在一個完全理性、合作、且資源配置不受私有財產和貧富差距影響的社群(如假想的共產主義國家)中所擁有的價值。它是純粹基於商品相對於該社群整體需求的稀缺性及其邊際效用而形成的價值。
交換價值(即市場價格)是在私有財產制度下,個體經濟單位之間通過交換形成的價值。它雖然建立在自然價值的基礎上,但受到多種因素的扭曲,最主要的是個體擁有者的購買力或財富狀況。市場價格反映的是「邊際買家」對「邊際商品」的邊際效用的貨幣表達。因此,交換價值衡量的是「效用」與「購買力」的結合,而非純粹的效用。這導致交換價值可能偏離自然價值,例如奢侈品因富人的高購買力而價值畸高,而生活必需品價值相對偏低。儘管如此,交換價值在現實經濟中作為一種計算和協調工具,服務於效率目的,即使其分配結果可能導致不平等。
3. 生產要素的自然歸屬論(Book III & IV):
維塞爾將價值理論應用於生產領域,解釋生產要素(土地、勞動、資本)如何獲得價值以及它們如何分享產品的價值。他稱此為歸屬論(Imputation)。生產要素的價值來源於它們所生產的產品的價值(Return Value),因為它們是實現這些產品效用的必要條件。
歸屬論的核心問題是:當多種生產要素共同生產一個產品時,如何確定每個要素對總產品價值的貢獻?維塞爾批評了將此視為物理因果關係的嘗試。他提出,經濟歸屬遵循一種不同於物理歸屬的邏輯。如同法律歸屬將犯罪結果歸於法律上負責的人,經濟歸屬將總產品價值歸於在經濟決策中需考慮的、稀缺的生產要素。
他提出了生產貢獻(Productive Contribution)的概念作為歸屬的基礎。通過觀察同一生產要素在不同組合中產生的總回報的差異(例如,同一塊土地使用不同量勞動和資本,或同等勞動和資本用於不同土地),可以通過聯立方程的方式在理論上計算出每個要素對總回報的邊際貢獻。這種邊際貢獻決定了生產要素的價值。每個生產要素的價值是其邊際生產貢獻,要素存量的總價值是單位數乘以邊際生產貢獻。所有要素貢獻的總和恰好等於總產品的價值。
- 土地: 土地價值源於其產出的價值。自然土地租金(Land Rent)是自然的價值現象,它源於土地的「差異」(Differential)生產力(優質土地比劣質土地產生更多回報),這是優質土地在邊際歸屬中的貢獻體現。即使在共產主義國家,為了理性配置資源,仍需計算土地的這種差異化貢獻。
- 資本與利息: 資本(可消耗的生產資料)的價值也源於其產出的價值。維塞爾認為,利息(Interest)是資本的自然回報。這是因為資本在生產過程中會物理地「繁殖」或產生「淨回報」——它不僅能補充自身損耗,還能產生盈餘。資本的價值是通過對其未來總回報進行折現(Discounting)或資本化(Capitalisation)來確定的。折現率/資本化率反映了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利息正是總回報價值減去資本價值(已折現的)的剩餘。因此,資本價值和利息都是自然的經濟現象,是理性經濟計算的內在要求。
- 勞動: 勞動價值也由其邊際生產貢獻決定。維塞爾反駁了勞動價值論者關於勞動價值由「勞動犧牲」或「生存成本」決定的觀點。他認為,勞動的價值是其生產力在邊際上的體現,而非勞動者主觀感受的痛苦或維持生存的費用。在一個理性配置勞動力的社會中,勞動力的價值將取決於其在邊際上能為社會帶來的產品價值。
4. 生產成本的自然價值(Book V):
維塞爾將古典經濟學的「生產成本」概念納入邊際效用框架。他認為,產品的價值往往由其生產成本決定,但這並非因為成本是價值的獨立來源。成本是生產要素的價值,這些要素在生產過程中被消耗。生產要素(特別是那些具有多種用途的「成本財貨」)的價值是根據其在所有潛在用途中的邊際生產貢獻來確定的。
因此,成本價值不是原始價值,而是衍生價值。它是邊際效用定律的一個特殊表現形式。產品的成本價值等於其生產所耗費的生產要素的價值總和,而這些生產要素的價值本身又是從它們在其他備選生產中的邊際效用派生出來的。成本定律之所以普遍適用,是因為它反映了生產要素在不同用途之間的價值平衡,確保資源流向能夠產生至少與其成本相等價值的產品。成本作為一種計算工具,有助於在複雜的生產網絡中比較不同產品的價值,並指導資源的合理配置。
5. 國家經濟中的價值(Book VI):
維塞爾將價值理論擴展到國家經濟(State Economy)。他認為,即使在國家層面的經濟決策中,價值的概念及其原則仍然適用,儘管其表現形式和決定因素有所不同。國家經濟處理的是集體或公共需求,其目標是實現公民的整體福祉。
國家經濟中的價值判斷(集體評價)不同於私有經濟中的交換價值判斷。私有經濟中的交換價值受個體購買力影響,導致價格反映的是效用與財富的結合。而在國家經濟中,決策應基於對整體社會效用的考量,並考慮到財富分配不均對個體效用感受的影響。例如,稅收的徵收(一種國家經濟中的價值實現)應考慮納稅人的支付能力,以盡量減少對其私人需求的邊際效用損失,這往往導致累進稅制——這體現了一種與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不同的價值衡量原則。國家經濟中的決策可能涉及那些難以用市場價格衡量的公共物品或服務,需要進行更廣泛、更具體情境性的效用評估,這使得國家經濟中的價值判斷可能不如私有經濟中基於價格的計算那樣精確,但仍然服從最大化社會整體效用的自然法則。
總結來說,維塞爾的《自然價值》確立了邊際效用作為所有形式價值的最終根源,闡述了自然價值(純粹效用與稀缺性的關係)與交換價值(受購買力扭曲)的區別與聯繫,建立了生產要素價值通過邊際生產貢獻歸屬的理論,將租金、利息和成本解釋為邊際效用原則在生產領域的自然表現,並將價值理論擴展到國家經濟中的集體評價,提供了一個統一的、基於邊際效用的經濟價值分析框架,同時對勞動價值論和片面的成本理論進行了系統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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